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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风险退市股票的特别提示 |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由于沪深两市部分ST、*ST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经连续三年出现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该类上市公司的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票退市后,将进入代办股票转让系统(俗称三板市场)交易。上市公司的股票经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45个交易日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市场)交易,股份确认通知将在终止上市5个交易日内在交易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请持有此类股票的投资者密切关注退市公告。
由于我公司不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股份终止上市后交易所将集中把退市股份托管到主办券商处进行交易,因此,投资者资金帐户内将不再显示该股票金额,请投资者到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股份确认和交易。
主办券商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的地址、咨询电话可向营业部工作人员咨询或登陆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查询。
沈阳诚浩证券公司
二00六年六月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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